【政策快报】武汉市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,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: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
2018-03-01近日,武汉市经信委、财政局、科技局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《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》。细则对2018-2020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贴细则进行了明确,明确了补贴对象为消费者,并以轴距为主要参考依据给出了地方补贴标准。
关于补对象与标准:
补贴对象: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(以下简称地方财政补贴资金)补贴的对象是消费者。新能源汽车生产或经销企业在武汉销售新能源汽车车辆时, 应将销售价格和可获得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、地方财政补贴资金金额向消费者公示, 并按照扣减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后的金额与消费者进行结算。
补贴标准:武汉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,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大于2.2米的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汽车,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50%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;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小于或等于2.2米的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汽车,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20%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;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,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: 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。
以下为政策文件: